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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港人治港是邓小平于20世纪穿都或致适室乱听80年代提出的解决香港问题新构想。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居民组成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派内地人去任职。以"一国两制",即中副余国政府必须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为重要前提况试营若货鱼,以"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为重要特点。于1984年6月22、23日邓小360百科平在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人时正式提出,同年12月中英正式签署的联合声明中予以确认。此后,经邓小平不断说明和补充,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理论。
1984年6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相信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盾本管著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1]
折叠 编辑本段 论述
关于一九九七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法管理香港的问题,邓小乱友办小排虽片伤热地便平提出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构想:即,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成立九特别行政区,直辖中央人民政府,在一个国家内,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牛二东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中央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派出干部,由香港本地的中国人行使管理香港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官除国防、外交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育步英志法陈告、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量万吧无玉题开损车眼[2] 。
要相信香管判排算质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
董建华宣誓就职香港回归中国后,关键问题是由谁来行使管理香港的权力,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香港人还是内地派出的官员。对于由谁来管理香港的问题,邓小平同志作了深刻的论述。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香港人是能治理好香港的,要有这个自信心。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注远宜坏:《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0页《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日、23日)】
这就是说,回归中国后,应由香着从换识去殖度字停众并港的中国人行使治理香港的权力。既不是外国人,也不是由中央政府派出干部来管治香港。"我们还多次讲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之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我们派出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58页《一个国家,两种制心研资度》(1984年6月22日、23日)】
"港人治港"充分说明邓小平同志对属香港同胞的高度信任。[2]
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邓小平同志失巴春在充分信任香港的中国人可以管理好香港的前提下,考虑到香港被英国统治一百多年的现实,为了保证中国对香港的主权,邓小平同志提出"港人治港"的由转普标准问题:"港人卫沿工必先同占倍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证双足得候须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只安星喜段载系系曾现肉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降长另奏套远开胜。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约味顶证够村基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沙衡以投钱较气坐写相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74页《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日、23日)】
"港人治港",是港人中的爱稳封国者治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明置动的问题,只有爱国者治港,才能保证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2]
高度自治是有限度的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同时,又反复强调高度自治是有限度的。
"我们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注:移女她数着支顶地《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31页《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论谈》(1983年6月26日)】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1页《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1987年4月16日)】
邓小平同志还多次强调:"不能笼统地担心干预,有些干预是必要的。要看这些干预是有利于香港人的利益,有利于香港府许外问的繁荣和稳定,还是损害香港人的利益,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短起安存师父定。"【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73-74页,《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1984年10月3日)】
根据"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特乐办尼精依众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作了全面地规定。同时,基本法也规定了中央的权力,如国防、外交事务权;香港政制主导权;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高官的任命权;维护国家和香港稳定的紧急事务的处置权;法律审查权;基本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等等。总之,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维护香港作为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保证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所需要的各项权力。[2]
折叠 编辑本段 内容
温家宝向梁振英颁发任命令港人治港包括五方面内容:(1)特殊的制度。一方面香港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体现了主权的自治权,是主权与自治权的统一;另一方面,香港仍实行资本主义,并且50年不变,保证香港平稳过渡,有利于香港的继续稳定、繁荣。
(2)高度自治。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确终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在经济制度上,保持原有格局基本不变。
(3)香港的稳定与发展。除了经济的发展外,还要有稳定的政治制度,要有香港的特色。
(4)治港港人的人选标准"以爱国者为主体",同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而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1页)。
(5)"我国政府在恢复抗钱粒钟对香港的主权之后,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神事注西得求般注原改当证"(《我国恢复对香港主权后有权在港驻军》,人民日报1984年5月2似吗道束织念晶已6日)。
折叠 编辑本段 意义
增游安保远照队质短在这一思想指导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及政府成员成功地产生,香港在过渡期内基本保持了稳定、繁荣的局面,并在回归后继续保普仅夜持了稳步发展。这一解决香港问题的新构想,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高度自治原则,也为解决澳门和台湾问题提供了借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异副继府基本法办事,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团结港澳各界人士,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再次重申了"港人治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