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目录
小司寇 | 士师/朝士 | 司民/掌戮 | |
司隶/庭氏 | 衔枚氏/司仪 | 行夫/朝大夫 | 叙官 |
折叠 编辑本段 释义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刑狱,所属有士师、司刺、司厉、大行人、小行人等官。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秋官府,以大司寇卿为主官,正七命,所属有司宪、刑部、布宪、蕃部、宾部五中大夫,掌朝、司隶等下大夫,以及各大夫所属官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刑部为秋官,刑部尚书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以秋官为刑部的通称。
折叠 编辑本段 示例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天授二年: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酷吏纵横,上疏,以为:"今告事纷纭,虚多实少,恐有凶慝阴谋离间陛下君臣。古者狱成,公卿参听,王必三宥,然后行刑。比日狱官单车奉使,推鞫既定,法家依断,不令重推;或临时专决,不复闻奏。如此,则权由臣下,非审慎之法,倘有冤滥,何由可知!况以九品之官专命推覆,操杀生之柄,窃人主之威,按覆既不在秋官,省审复不由门下,国之利器,轻以假人,恐为社稷之祸。"太后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