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理财特点
折叠 编辑本段 核算
行政单位为了核算临时性暂存款业务及代管款项,应设置"暂存款"账户,发生暂存款增加时记贷方;冲销和结算退还暂存款时记借方;本账户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本账户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例】某行政单位发生如下暂存款业务:
1.收到某单位委托办事款10000元,已存入银行。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暂存款--某单位10000
2.为某单位办理委托事项支付款项9500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暂存款--某单位9500
贷:银行存款9500
3.退回某单位委托办事款余款500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暂存款--某单位500
贷:银行存款500
4.按有关规定提取当月职工福利费1800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1800
贷:暂存款--福利费1800
5.将长期无人认领的无主暂存款2000元转入应缴预算款。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暂存款2000
贷:应缴预算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