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简介
大紫荆勋贤(GBM)是对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大紫荆勋章的人士的称谓。大紫荆勋章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勋衔制度中最高荣誉奖章,受勋人士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长期以来表现杰出。大紫荆勋章可在国庆酒会及哀念战时死难者时佩戴。
大紫荆勋章由18K黄金及18K白金嵌成的,图案为星光托着紫荆花,紫荆花代表香港,一颗星代表中国,体现出"一国两制"。红色和金色的丝带象征高贵荣誉。
折叠 编辑本段 授勋制度
1997年6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言人宣布,香港特区将设立勋衔制度。以标志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后进入历史的新纪元。颁发勋章的目的是为了嘉许为香港回归祖国做出贡献的人士、确认社会价值观及树立新模范、增强市民凝聚力。
勋章制度规定,只要是对香港有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没有国籍、性别和是否永久居民之分)皆可获得颁授。颁授数目视每年的情况而定。每年的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由行政长官颁授勋章。
1998年1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署公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授勋及嘉奖制度,共有8种勋章、2种奖状、2种奖章,以鼓励对香港有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8种勋章是: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荣誉勋章、金英勇勋章、银英勇勋章、铜英勇勋章。
2种奖状是:行政长官社区服务奖状、行政长官公共服务奖状。
2种奖章是: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卓越奖章、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荣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