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简介
折叠 编辑本段 必要性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绝大多数商品的定价权集中在国家手中。国家调价工作面宽量大,难以使价格随着客观经济情况灵活变动,从而妨碍了市场机制功能的发挥。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改革过分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逐步缩小国家定价的范围,放开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价格,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
折叠 编辑本段 范围
具体来说,放开价格和暂时不宜放开的界限是:
①价格严重低于价值、市场供求非常紧张的产品,应当通过调价以缓和价格矛盾,其价格暂时不宜放开;供求基本平衡的产品,价格可以放开。
②重要的面向全国的基础性产品,价格变动对后续产品及市场物价总水平影响较大的,价格不宜放开;一般地产地销产品或小商品,价格可以放开。
③垄断性产品及垄断性行业,价格应由国家管理,不宜放开;市场竞争性强,供求变化比较快的产品,价格应当放开。概括地说,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外,其他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在条件具备时都应放开。
折叠 编辑本段 过程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于1979年起步。1979~1984年的5年间,放开了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交售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价格,分三批放开了全部小商品价格,部分工业品实行了浮动价格。从1985~1988年价格改革的重点转向改革价格管理体制,放开价格的步子明显加快。
折叠 价格放开方面
①在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方面,1985年 1月国家取消了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超产部分出厂价格不得高于国家定价20%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这部分产品的出厂价格。从此出现了同种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双轨制。随着生产的发展,指令性计划逐步减少,指导性计划和计划外的比重逐步扩大。到1990年底,主要工业生产资料按市场调节价销售的比重已超过50%。
②在农产品价格方面,1985年1月国家废除了农产品统购制度,除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实行合同收购外,其他农产品收购价格均放开。大中城市的肉类和大路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购销实行国家指导价,其他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③在工业消费品方面,1985年 4月国家将供求缓和的缝纫机、国产手表、自行车(除凤凰、永久、飞鸽三大名牌车外)、收音机、电风扇等5种产品价格放开,由企业自行决定价格。1986年8月又放开了名牌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中长纤维和80支以上纯棉纱及其制品等 7种消费品价格。1988年放开了13种名烟和13种名酒价格。
④在进出口商品价格方面,1984年开始对部分进口商品实行外贸代理制,从按国内价格作价改为按进口成本加外贸代理手续费等费用和应纳税金作价。实行外贸代理制的范围逐年扩大,到1990年底,除中央外汇进口的粮食、化肥等几种商品外,其他进口商品已全部实行外贸代理制。出口商品国内收购价,除粮食、石油等少数大宗商品执行国家定价外,多数商品执行国家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折叠 变化
折叠 编辑本段 条件
折叠 编辑本段 成效
折叠 编辑本段 问题
放开价格过程中同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1985~1989年,宏观环境比较紧张,放开价格的步子过快,一些商品价格放开后,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价格水平剧烈波动,影响了经济的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由于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价过大,造成流通混乱、国家指令性计划难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