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始,赐五品以上官员鱼袋,饰以金银,内装鱼符,出入宫庭时须若已林刘经检查,以防止作伪。武则天时,曾改佩鱼为佩龟。三品以上穿紫衣
者用金饰鱼袋,五品以上穿绯衣者用银鱼袋,元省班证镇粒连此即为"章服制度。"
至宋代,不再用鱼冷木容限黄们医层测符,而直接于袋上用金银饰为鱼形。
亲王有被赐以玉鱼者。金鱼袋紫色衣称为"金紫",银婷受武帮鱼袋绯色衣称为"银绯",一旦受赐,十分荣耀。
宋代文学家苏东坡曾被赐以银色袋及绯色公服。
官员出京外任或作点触司使臣时,还可"借紫"、"借绯",抓刘城拉对采即借用比原先高一等的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