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概念
折叠 基本概念
国家是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具有一定的地理区域管理范围,固定的社会人群,拥有完整的政府管理机构、军队、独立的元首。国家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或合法性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 如果我们将一国之内的诸组成部分依范围大小列一个表,则国家的位置大概是:社会—政治—国家—政府, 是由抽象概念到实质概念的过度中间者。
折叠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
在国家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处于原始社会状态。恩格斯指出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两种生产,即物质和精神资料的生产(衣、食、住及生产工具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人种的繁衍及婚姻家庭形式的发展)。社会制度受这两种生产的制约。在物质资料生产水平低下时,以血缘关国家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成为国家产生以前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基本社会制度。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生产关系逐渐代替了血缘关系,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新的社会制度取代了由血缘关系决定的氏族制度,这就是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恩格斯曾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指出原始社会制度瓦解是个逐渐的过程,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家庭私有制的出现和奴隶阶级的形成是国家产生的前提。在原始社会,生产发展到社会第一次大分工(农业与畜牧业的分离)时,就已经有奴隶出现,而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农业与手工业分离)时,奴隶已成为农业、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这时国家尚未出现,只有阶级形成后,当两个对立的阶级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时才出现了国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 “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这是马克思主义同一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理论的基本分歧点。
折叠 不同时期的概念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提出的前后,一些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根据本阶级的利益和当时的历史条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国家起源理论。最有代表性的有神权论、暴力论和契约论。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这种理论在东西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古代社会,普遍信奉“天道”,说国家的权力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为天子。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普遍宣扬“一切权力来自神”、“除上帝外,别无权力”的观点。集神权思想大成的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是其代表。神权论从16世纪开始衰落,但至今在一些国家仍有影响。
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德国哲学家E.K.杜林、奥地利社会学家L.龚普洛维奇和德国理论家K.考茨基都是暴力论者。契约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学说,它把国家的产生说成人们订立契约并共同遵守的结果。16~18世纪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都用契约论说明国家的起源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英国的T.霍布斯、J.洛克,法国的J.-J.卢梭都是契约论的代表。契约论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折叠 编辑本段 历史起源
国家历史学家黄现璠在其著《古书解读初探》中说道:“尝观政治史,可知国家起源说有自然说、契约说、武力说、私有制说、氏族说等。据自然说之倡导者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生来就是政治的动物。”其国家之起源,即由于人类繁殖所需的一对男女以及生来就为主人与奴隶的相互保全欲求,自然而然地构成家庭,由此逐步形成一个自然村。人类天性向往美好生活,为了满足这种本性欲望,继而在自然村的基础上自发地建立一个共同体。这一顺其自然发展形成的共同体,就是国家。" 契约说之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就中又以卢梭著之《社会契约论》最为典性,概言之,即“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各个家庭成员,一经成年脱离家庭依附关系后,为了维护各自生来具有的自由和平等,确保自身生存的利益,理智地于社会生活中发生一种约束,当社会发展需要人们共同协作,“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障结合的人身和财富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将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而原来的约束就转化成了“社会契约”。结合行为产生的道德与集体之共同体,“过去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武力说认为:“国家起源于古代游牧民族对农业民族的军事征服,此说近代较为流行,论者遍及欧洲各国。" 私有制说见于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氏族说则为我国现代旧史家代表人物梁启超之主张,任公曰:“凡国家皆起源于氏族,族长为一族之主祭者,同时即为一族之政治首领。”
余以为自然说将政治与国家一体论之,实则政治先于国家存在。古代氏族、部落社会之初民集体生活中实行一定的政治规则与措施,并不一定要有国家之组织,两者非能同日而语。契约说将国家与社会混为一谈,实则两者有所区别。武力说将军事与国家相提并论,实则军事只是国家建立之手段,而非为国家起源之因。氏族说者任公先生不知国家政体与氏族原始公社制之本质区别所在。
在古代社会,国家与氏族之分,在财产方面,表现在一为财产私有,一为财产公有;在产业方面,表现为一以农业为主,一以渔猎畜牧为主;在生活方面,表现为一以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之共同体生活为主,过着相对安居生活,一以血统为缘的集体生活为主,过着游居不定的生活;在社会方面,一为有阶级之存在,一为无阶级之存在。相对历史而言,国家是一时的统治政体,而氏族演化为民族后则是长久的血统集团。氏族内部之政治机构若要演变为国家政体之统治组织,多需通过经济关系变革来转化。本质上,国家政体实非氏族政治组织的继承和照搬,两者有实质性区别。依据客观实际,而非主观论之,余以为国家成立之私有制说较为符合中国古代社会实情......。”
国家不是与市民社会一起诞生的,它是人类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或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应当是一个历史现象,即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诞生,又会在一定阶段消失。
西方政治学界对国家起源的研究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对人类不同的政治社会形态进行比较,以看出相对于其他政治权力组织形式,现代国家的特殊性。一种是对西方国家的发展轨迹进行历史的观察与描述。
第一种思路的结果是对现代国家三个特点的总结(即国家起源的三个标志):
1)统治者及官员的专业化。
2)权力中心的集中化。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金字塔形的法律体系(在法制国家内:宪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规范体系。
3)政治权力的制度化、非人格化、非家族化。这首先意味着抽象的公共权力与执政者的分离:执政者不是国家、不是公共权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时期内的执行者,或最多是代表。它还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行使应严格限制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其运用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而非统治者的个人好恶,要去除一切不确定性。
折叠 希腊城邦
通过第二种思路的观察,我们可以看到,国家是在市民社会中逐渐生长起来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被人创造出来的。
它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在西方:以希腊城邦为代表的城邦制国家(City—State, Etat—Cité)—帝国(马其顿或罗马)—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 Etat— Nation)。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出现得比较早,且形式少有变化。秦王朝便已经奠定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基础。
在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大概首先从13世纪的英国、法国开始,其典型特征是王权与教权、封建主权力的斗争,而在此过程中,国家相对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也日益凸显。
第一个阶段是王权与教权的斗争;
第二个阶段是消除农奴、佃农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全国人民都只有一个上级:国王。在革命之后,这种对国王的忠诚转化为对民族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则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就出现了。
第三个阶段是各种政治机构、行政机构的出现,如市镇议会、如各种咨询机构(逐渐演化成政府各部)等,这是现代官僚政治的开始。
第四个阶段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日益法制化。这个过程可以从英国大宪章算起,而到1628年的Petition of Rihts和 1689年的 Bill of Rights初步得以实现。它将政治权力及其运用规范到了一个成文法的框架之内,成为了后来代议制的先声。到了北美独立战争,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这一过程基本完成:制订了成文宪法,制订了人权与公民权法案,使得个人可以对抗国家的胡作非为。
在中国,国家的形成要比西欧早得多,且中间没有如中世纪般的中断。大概春秋末年、战国以后,各诸侯国已经走上了非封建化的道路,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职能已经具备。到了秦王朝统一中国后此过程基本结束。此时的中国当然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法制化并非国家的核心特征。
折叠 中国明朝的中央集权
在西方,国家起源的动力来源于冲突及社会各角色面对冲突而采取的对策。第一个动力来源于卡罗琳王朝解体后领主之间的军事对立。随之产生的不断互动导致了国家权力的中央集权化。
第二个动力来自于经济的发展:西欧经济在15世纪—16世纪后的迅速发展造成了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及他们利益的互相冲突。各阶层都无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都无法独占政治权力及经济权力,无法否定他人的利益。为了不同归于尽,只好采取妥协、协商的办法,只好求助于一个相对超然而又强大的公共权力。
这些在15世纪—17世纪间成型的西欧民族国家,一经建立便面对着无休止的外部威胁和冲突,便处于不断的战争之中(一直到1945年)。为了应付战争,它们需要增加税收并将其更加制度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系统的官僚体系以治理内政、动员兵力,需要在民众中唤起爱国主义情绪,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常备军正如汤因比所说的挑战/应战机制。这个机制使得国家更加完善、现代化、强大。
折叠 编辑本段 基本区别
折叠 祖国与国家的区别
前者是一个地域、文化、历史、宗教、有时是民族及人种概念,带有丰富的感情色彩;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折叠 国家与政府的区别
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有时国家与政府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时,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 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的概念比在国内政治中宽泛很多。此时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是这个国家全体人民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祖国十分相近。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折叠 编辑本段 理论简介
马克思主义在深入研究国家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革的规律,概括了各种类型国家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为国家提出了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是V.I. 列宁对K. 马克思、F.恩格斯的国家观点最全面、最准确的概括。它包括3层含义。
折叠 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这说明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亡。这是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
折叠 国家是阶级统治
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封建制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统治。
折叠 国家是机器
它形象地指出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和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3项构成一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折叠 编辑本段 主要分类
执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进行多角度观察国这特点和形式等内容。
折叠 1民族组成分类
在人类学意义上,按照民族组成状况,可以把国家分为单一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例如,中国和前苏联就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
折叠 2权力运行体制
在政治学意义上,按照权力运行体制,可以将国家分为君主制国家或共和制国家、民主国家或专制国家。
折叠 3意识形态
在政治—经济意义上,按照意识形态,可以将国家分为自由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干涉主义、国家保护主义国家(Etat Providence。
折叠 4集权制度形式
但我们这里的分类是公法意义上的,即将国家分为单一制国家unitary state—Etat unitaire(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的)与联邦制国家federal state—Etat fédéral(还有所谓的邦联制confedercy of state,但在我们这里,一个邦联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国家联盟,其中每一个都保留着它的主权权力)。(如美国)
单一制国家基本特征是中央政权垄断着全部宪法性权力,特别是立法权及司法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单一制国家都是集权式的。(如日本)
单一制国家可以是中央集权型的,也可以是地方分权型的(地方分权的定义,其与权力下放déconcentration和联邦制的区别)。
联邦制国家是指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分享宪法性权力,其方式及份额(程度)各国亦不完全相同。
折叠 5经济发展水平
按照国家的总体经济水平来对国家划分,可以划分为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重要经济表现是已经进入比较好的工业完备阶段,如日本,美国,英国等。不发达国家,以称为发展中国家,是正在转型的国家,经济水平等各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都比较落后,如蒙古,印度等。
折叠 6政治制度
按照政治制度来划分,国家可以分为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等)和资本主义国家如韩国等。
根据需要,还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如还可以按照宗教信仰,科技力量等来进行分类。
折叠 编辑本段 国家形式
古代的国家:在西方世界里,国家的历史开始于古希腊。在古代时,国家有着许多形式,例如希腊时代的国王和军队,或者是罗马的皇帝和贵族。在前4世纪以前的希腊城邦时代,社会的自由人会被授与公民权,这些城邦的“民主”一直持续到亚历山大大帝时代逐渐被各王国攻占或殖民才结束。古希腊
相较之下,罗马并没有采用直接民主,但却从君王体制发展为共和国体制,由罗马贵族主导的元老院进行统治。希腊的城邦国家促成了直接民主的概念,而罗马则促成了罗马法里的概念,以及区分私人和公共领域的概念。
封建欧洲的国家制度:罗马帝国的瓦解使得原有的帝国土地被各地的贵族所分割,这些贵族在政治上、司法上、和军事上的角色都与经济生产的组织一致。在中世纪早期,西欧国家的权力被封建制度化,地方的财产所有人经由向领主宣示效忠而获得土地,并获得政治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他们的地产便是社会的基础经济单位,也等同一个国家。
封建欧洲的国家制度则是由封建主和君王组成的不稳定架构。君王在形式上是主权的首脑,但实际上却没有绝对的权力可以进行统治;相反地,贵族和君王间的关系是由不同程度的从属关系所调解的,也没有税赋的中央制度。这种情况确保了统治者都必须得到领土内每个地主的“同意”。而罗马天主教教会则拥有与统治者同等的立法权力,而不需附属于现世的权威。因此“现代国家”的概念在中世纪封建时代仍尚未出现。
现代国家:“现代国家”作为一种由最高政治权力和既定领土所组成的权力架构,一直要到15世纪后期才开始于西欧发展,并且在独裁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崛起中达到高峰。
几个欧洲的君王国家—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西班牙、和波旁王朝统治下的法国都展开了各种增强中央集权和经济控制的计划,他们逐渐发展出许多在今天被称为“现代国家”的特色。这种中央集权的过程牵涉到政治边界的划分,欧洲的君王们逐渐击败其他的权力来源—例如教会或势力较小的贵族。取代了封建统治下分散的制度,改以大规模、统一的国家来统治逐渐浮现的既定领土。这个过程使高度的中央集权得以发展,并逐渐增加专制君王统治的官僚政治形式,在17和18世纪,现代国家制度的基本特征已经形成,包括了常备军的制度、中央的税赋制度、外交关系和长驻的大使馆,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发展—重商主义。波旁王朝皇宫--东方宫
文化和民族的同质化在现代国家制度的发展里也扮演了显著角色。自从专制主义时代以来,国家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以民族作基础所组织的。不过,即使是在种族同质化最深的社会里,国家和民族也不一定能完全符合,因此国家经常主动促进民族主义以强调国民对共同的象征和民族的认同。
也是在这个时期,“国家”一词开始被政治论述采用。不过这一词的起源依然具争议性,马基维利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个运用国家概念的人,他在1532年出版的君主论一书里以国家一词来称呼拥有领土的主权政府。不过,对于国家的主权概念要直到托马斯·霍布斯和约翰·洛克等英国思想家的年代才出现。
在今天,马克斯·韦伯对于国家的定义最具权威,韦伯强调国家拥有使用肉体暴力的工具和其合法性的垄断。依据韦伯的说法,如果没有一个社会机构能垄断一定领土内使用暴力的合法性,那么这个社会将很快陷入无政府状态。
自从韦伯以来,大量的文字作品都论述了“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宣称国家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利益和社会等级的斗争,而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如韦伯和艾弥尔·涂尔干的流派则强调非社会阶级的参与者。另一个问题则在于国家的形成究竟是由内部动力和冲突所推动的,或者是由国际的动力如战争、帝国主义、或经济支配所造成的。马克思主义者通常主张,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的浮现是重要的标志,这也与民族国家的形成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