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支出指常住居民在核算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它包括4方面内容:
第一、居民用货币直接购买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货物,包括本期不能全部消费完的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用电器等,也按购买全价计入本期消费中。
第二、居民用货币直接购买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服务的支出,如房租、交通、洗理、教育、医疗保健、文化、日用品修理,家庭保姆等项支出。
第三、居民以实物工资形式获得的用于生活消费的各种货物和服务,包括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的货物和服务。
第四、居民自产自用的计入核算期产出内的货物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等。居民消费不包括作为生产投入和投资建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