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城市定义
折叠 编辑本段 设立条件
折叠 编辑本段 民国时期
折叠 行政组织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中华民国17年(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和《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民国19年(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和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折叠 设立时程
年份 | 日期 | 增加 | 减少 | 直辖市数目 | 备注 |
---|---|---|---|---|---|
1927年 | 3月 | 上海特别市 | 3 | 由淞沪商埠改制,自江苏省析置 | |
4月 | 武汉特别市 | 自湖北省析置 | |||
5月 | 南京特别市(首都特别市) | 自江苏省析置 | |||
1928年 | 6月20日 | 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 | 5 | 自河北省析置 | |
1929年 | 1月 | 武汉特别市 | 6 | 降为省辖市 | |
4月、6月 | 汉口特别市 | 武汉再次升格,后易名 | |||
7月 | 青岛特别市 | 自山东省析置 | |||
1930年 | 1月 | 广州特别市 | 5 | 自广东省析置 | |
5月3日 | 市组织法实施,改称院辖市 | ||||
6月20日 | 广州市、北平市 | 降为省辖市 | |||
12月 | 北平市 | 天津市 | 北平再次升格、天津降为省辖市 | ||
1931年 | 7月 | 4 | 降为省辖市 | ||
1935年 | 6月 | 天津市 | 5 | 再次升格 | |
1939年 | 5月5日 | 重庆市 | 6 | 自四川省析置 | |
1947年 | 6月5日 | 大连市、沈阳市、哈尔滨市 | 9 | 东北新省区方案所划置 | |
6月7日 | 广州市、汉口市、西安市 | 12 | 分别自广东省,湖北省,陕西省析置 |
折叠 城市列表
中华民国在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以前,以人口达100万人为基准,先后建制了12个院辖市。
编号 | 行政区 | 简称 | 设立年份 | 人口(1948年) | 地区 |
---|---|---|---|---|---|
51 | 南京市 | 京 | 1927年 | 1,030,572 | 华中 |
52 | 上海市 | 沪 | 1927年 | 4,300,630 | 华中 |
53 | 平 | 1928年 | 1,672,438 | 华北 | |
54 | 青岛市 | 青 | 1929年 | 759,057 | 华中 |
55 | 天津市 | 津 | 1928年 | 1,707,670 | 华北 |
56 | 重庆市 | 1939年 | 1,002,787 | 华中 | |
57 | 大连市 | 连 | 1945年 | 722,950 | 东北 |
58 | 哈尔滨市 | 哈 | 1946年 | 637,573 | 东北 |
59 | 汉 | 1927年 | 846,801 | 华中 | |
60 | 广州市 | 穗 | 1930年 | 960,712 | 华南 |
61 | 西安市 | 镐 | 1948年 | 502,988 | 西北 |
62 | 沈阳市 | 沈 | 1947年 | 1,094,804 | 东北 |
备注: 1.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建制的院辖市中,广州、西安、沈阳等三个城市兼具院辖市与省会的双重地位。 2.这里的地区为当时的地区划分,地区划分有所不同。 |
折叠 编辑本段 中国情况
折叠 设立时程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石家庄、阳泉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1949年11月,天津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直辖市与四川省合并,随后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
折叠 城市概览
名称 | 人口(万) | 面积(km²) | GDP总量(亿) | 市委书记 | 市长 | 区划 |
---|---|---|---|---|---|---|
北京市 | 2,172.90 | 16,410.00 | 24899.30 | 陈吉宁 | 16区 | |
上海市 | 2,419.70 | 6,340.5 | 27466.15 | 龚正 | 16区 | |
天津市 | 1,562.12 | 11,760.26 | 17855.39 | 张国清 | 16区 | |
重庆市 | 3048.43 | 82,402.00 | 17558.76 | 唐良智 | 26区8县4自治县 |
折叠 台湾地区
台湾"直辖市"("院辖市"):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园市合称为"六都"。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播迁来台,增设直辖市有:台北市(1967年升格)、高雄市(1979年升格、2010年合并改制)、新北市(2010年升格)、台中市(2010年合并升格)、台南市(2010年合并升格)、桃园市(2014年升格)。
名称 | 简称 | 人口 | 面积(km²) | 人口密度 | 区划 | 政府驻地 | 改制日期 |
---|---|---|---|---|---|---|---|
新北市 | 新北 | 3966818人 | 2052.5667 | 1932.61 | 下辖29区 | 板桥区 | 2010年12月25日 |
台北市 | 北市 | 2702315人 | 271.7997 | 9942.30 | 下辖12区 | 信义区 | 1967年7月1日 |
桃园市 | 桃市 | 2058328人 | 1220.9540 | 1685.84 | 下辖13区 | 桃园区 | 2014年12月25日 |
台中市 | 中市 | 2719835人 | 2214.8968 | 1227.97 | 下辖29区 | 西屯区 | 2010年12月25日 |
台南市 | 南市 | 1884284人 | 2191.6531 | 859.75 | 下辖37区 | ||
高雄市 | 高市 | 2778992人 | 154.9517 | 942.79 | 下辖11区 | 苓雅区 | 1979年1月1日 |
2947.6159 | 下辖38区 | 2010年12月25日 | |||||
注:高雄市历经两次改制,第一次由省辖高雄市与高雄县小港乡改制,第二次由旧直辖高雄市与高雄县改制,而旧直辖高雄市的法人地位被消灭。 |
折叠 编辑本段 国外情况
折叠 朝鲜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目前有两个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城市:平壤直辖市(朝鲜语:직할시/直辖市)及罗先特别市(朝鲜语:특별시/特别市)。
序号 | 名称 | 改制年份 | 原属朝鲜八道 | 人口 | 面积(km²) | 区划 |
---|---|---|---|---|---|---|
第一 | 平壤直辖市 | 1946年 | 3,255,388 | 3,149km² | 19区4郡 | |
第二 | 罗先特别市 | 2010年 | 205,000 | 746km² | 1区1郡 | |
折叠 韩国
直辖市是大韩民国在1991年以前曾有的行政区划。设有仁川、光州、大邱、釜山、大田、蔚山等个广域市。
序号 | 名称 | 改制年份 | 原属朝鲜八道 | 人口 | 区划 |
---|---|---|---|---|---|
第一 | 首尔特别市 | 1967年 | 京畿道 | 1058万 | 25 区 |
第二 | 釜山广域市 | 1963年 | 400万 | 15区1郡 | |
第三 | 大邱广域市 | 1981年 | 约249万 | 7区1郡 | |
第四 | 仁川广域市 | 1981年 | 京畿道 | 271万0,579人 | 8区2郡 |
第五 | 光州广域市 | 1986年 | 142万3,460 | 5区 | |
第六 | 大田广域市 | 1989年 | 143万8,778人 | 5区 | |
第七 | 蔚山广域市 | 1989年 | 113万5,494人 | 4区1郡 | |
折叠 越南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直辖市共设有5个。
序号 | 名称 | 越南汉喃字 | 人口 | 面积 |
---|---|---|---|---|
第一 | 河内市 | 首都河内 | 644万8,837人 | 3324.92平方公里 |
第二 | 城铺胡志明 | 700万 | 2390.2平方公里 | |
第三 | 海防市 | 城铺海防 | 188.47万 | 1507.57平方公里 |
第四 | 芹苴市 | 城铺芹 | 111.2万 | 1390平方公里 |
第五 | 岘港市 | 城铺沱灢 | 71万人 | 942平方公里 |
折叠 蒙古
折叠 老挝
折叠 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共和国的直辖市意为共和国直属城市,设有两市,分别为该国新旧首都。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km²) |
---|---|---|---|
下图数字2处 | 阿拉木图市 | 1,405,456 | 325 |
下图数字5处 | 阿斯塔纳市 | 683,939 | 720 |
折叠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的直辖市意为共和国直属城市,设有两市,分别为该国第一、二大城,也是首都和第二首都(法定)。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 |
---|---|---|---|
下图数字1处 | 比什凯克市 | 125万 | 127平方公里 |
下图数字9处 | 奥什市 | 24.79万人 | 2.92万平方公里 |
折叠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设有一个直辖市(乌兹别克语:shahri):塔什干市,为该国首都。为中亚第一大城,苏联时期为苏联第四大城。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 |
---|---|---|---|
下图数字1处 | 塔什干 | 213万 | 260平方千米 |
折叠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直辖市,与其余各联邦主体权力相同,设有莫斯科、圣彼得堡和塞瓦斯托波尔三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为俄罗斯联邦前两大城市,在苏联时期,也为全苏联前两大城市。
莫斯科市 | 圣彼得堡市 | 塞瓦斯托波尔市 | |
人口 | 1150万3600人 | 495万1600人 | 32.1万 |
面积 | 1081平方千米 | 1439平方千米 | 770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