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基本释义
纠问式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阿爱类老想格饭吸挥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在纠问式诉讼中,法院不360百科再是中立的第三方,而成为对危害公共秩序和君主利益的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追究者。
折叠 编辑本段 诉讼特点
(1)审判官集侦查、控诉、父宜滑断儿审判职能于一身,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或其许找氢安除他控告,根据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2)司法机关负责调查事实,侦查和审判秘密进行;
(3)原告人只是告发人,几乎不负法律责任。被告人探继绿季标指远称只是诉讼客体,没有任何诉讼权利,只是被审问,受追诉的对象;
(员米探酸管上诉令4)被告人的口供是最佳证据。刑讯逼供合法化、制度化。最典型的纠问式程序见于德国1532年的《加洛林纳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