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简介
比如,一些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保护其商业秘密而采取了许多安全保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达到了较高的安全等级,但由于其中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就不能算是涉密信息系统;而有一些党政机关的涉密网,范围很小,只在一间或几间房内的若干台计算机联网,采取了较封闭的物理安全措施,与外界物理隔离,虽然没有采用更多的安全保密技术,系统安全等级并不是很高,但由于管理严密、安全可控,系统中又运行了国家秘密信息,这些系统就属于涉密信息系统。
折叠 编辑本段 保护措施
--将涉密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实行分级保护。
分级保护针对的是涉密信息系统,根据涉密信息的涉密等级,涉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遭到破坏后对国计民生造成的危害性,以及涉密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安全保护水平划分为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三个等级。
国家保密局专门对涉密信息系统如何进行分级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目前,正在执行的几个分级保护的国家保密标准是
BMB1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BMB20《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BMB22《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BMB2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设计指南》。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是我国唯一的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机构。
--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修订草案规定: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应当遵守的保密行为做了严格规范,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不得擅自卸载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