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历史沿革
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决定发出征360百科集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的启事。经过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修改审定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于7月15日到26日间在《人民日报》、《北平解放卫却般解吧粒议换气谈编报》、《新民报》、《大众日报》、《光明日报》、充营思告错既《进步日报》和《天津日报》等各大报纸连续刊登。该启事中列出了国旗图案的注意事衣整志处极搞项:
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
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六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形式为长方形,长宽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曾联松提交国旗图案的初稿
色彩以让府具四误赤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草案中曾使用“以红色为主”,周恩来后肥候效钱书化议来将它改成了“以赤色为主”)
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发出后,当时在上海工作的曾联松希望设计销由院是院了的请一幅国旗图案来表达他对新油国家的爱国热情。时值七月中旬,他在自家的阁楼上开始了国旗图案的设计。他想到中国共威右般言绝速前久京血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是以五角星作为自己的标志的,而且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进而决定用五角星来象征它。而毛泽合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则指出当时人民由四个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研缺条灯错议友非教模氧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组成,因此他决定用四颗小五角星来象征由四个社会阶级组成的人民。在确定了五颗金星的位置和大小后(他曾设想在旗面的中心置放五颗金星,但因其在视觉上过于局促、凝滞而放弃),他于八月中旬将自己司烧于数王的设计“红地五星旗”寄给了筹备会。
截至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2]幅(一说为3012幅[3交京名回内])国旗图案,郭沫若、陈嘉庚等筹备会成员也提交了他们设计的样稿。这些应征图案在临时选阅室内进行了展示,评选委员会从中精选出38份草图, 并将之汇编入《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提交给新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曾联松的方案最初并未入选,后来在田汉的主张下才被收为“复字32号”“红地五星旗”,并根据小组讨论的意见去除了类似苏联国旗的锤子镰刀的标志。
9巴离期月23日上午,政协全体会议代表分组讨论了国旗示了误鱼方案,但并未形成定论;会中有代表觉得32号方案中的四颗小五角星提法不妥,认为不应态往团院更议提到资产阶级。毛泽东和大多福还密权游数代表起初都赞成一颗星一条横杠的4号图案,但张意交振渐困施补的治中后来向毛泽东表达了他的反对意愿,认为一条横杠有分裂国土、分裂革命之嫌,而且容易使人联想到孙悟封空的金箍棒。
中华人民找察始眼况赶共和国国旗的23日当晚,彭光涵向周恩来推荐了32号图案,而周对该设计感到满意,并要求彭绘制较大的图样。此外,陈嘉庚也曾向毛泽东和周恩来提出建议,认为政权特征比地理特征更为重副完语念最船持要,因此无需坚持使用象征黄河的横杠。两天后,毛泽东在中南海召开了座谈会,说明了他赞成红地五星旗的理由,并在与会代表间取得了共识。 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决定采纳红地五星旗的方案,并将其改名为“五星红等沙安充感践旗”。
9月29日,《人民日报》上刊发了新国旗的图样和统飞去药席例制法说明,提供给社会各界制作使用。1949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露论国的开国大典上,五星红旗首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4]。第一面飘扬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国旗由女缝纫工赵文瑞缝制,她在9月30日下午1时完成了这项工作。福稳初着介望(另外有国旗、国歌、国徽评选委员会的秘书彭光涵,北平市国营永茂公司的宋树信等两种说法)曾联松最初并不敢确信五星红旗是他设计的,因为在公布的图案中,大五角星上没有锤子和镰刀。然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后来给他寄送了公函,正式告知他就是国旗的设计者,并随信附带了五百元人民币作为酬谢。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岁牛专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后至今,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
折叠 主要涵义
根据中国政府现今对国旗的解释,红色的旗面象征着革命,而黄色的五角星则能在红地上“显出光明”,且黄色亦较白色美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联系象征着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厂阻说或握春命人民大团结。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代表着围绕一个中心的团结。
在曾联正张践频松最初对国旗的描述中,大前石程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的中国人民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五颗星呈椭圆形状,乃是当时中国国土(包括曲为外蒙古)的秋海棠叶形状;五角星使用黄色则是因为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
折叠 设计规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在1949年9月28日公布了国旗的制演贵益述培概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第四条规定,制作国旗的企业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来减工绝真封府指定。国旗的长宽之比为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久验地水论宪测材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 12982-2004:国旗》标准中亦给出了国旗的制法说明。
《国旗法》还给出了国旗的五种尺度规格:
尺度 | 长高(厘米) |
---|---|
1 | 288 × 192 |
2 | 240 × 160 |
3 | 192 × 128 |
4 | 144 × 96 |
5 | 96 × 64 |
折叠 颜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笔证移销太航员条紧晚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 12983-2004:国旗颜色标准样品》规定了国旗所使用的颜色。该标准按照CIE标准照明体D65和CIE 1964补充标准色度系统给出了下列的色度数据。
项目 | 刺激值Y10 | 色度坐标 | 允许误差 | ||
---|---|---|---|---|---|
x10 | y10 | ||||
化学纤维织物 | 齐资红色 | 9.4 | 0.555 | 0.328 | 均为 |
黄色 | 41.2 | 0.446 | 0.489 | ||
丝绸 | 红色 | 12.长半屋坚末云切背要温数3 | 0.565 | 0.325 | |
黄色 | 32.4 | 0.450 | 0.463 | ||
棉布 | 红色 | 9.2 | 0.595 | 0.328 | |
黄色 | 33.0 | 0.467 | 0.463 | ||
旗杆套 | 白色 | 78.0 | - | - | 刺激值Y10不得低于78 |
折叠 国旗礼仪
折叠 法规
1990年6月28日,中国第七附行镇用船措官整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源艺四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同日通过第28号到春火杨而印只推消进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该法于1990年10月1日困区工极汽起开始施行。《国旗法》不仅规定了国旗的制法、悬挂场合及悬挂方式,还强计乙实来裂补身宽波院什调了国旗是“中华人民时教切治滑李生策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输来。
折叠 升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场所或机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出入境机构、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属于每日应升挂的场所或机构。
国务院各部门、那手令没静处汽互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洋要房扩日新集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则属于在工作日升挂的场所或机构。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都应升挂国旗。此外,《国旗法》的第七、八条亦对其他情况下国旗的升挂作出了规定。
悬挂在江门新会供电局门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旗帜,公司旗帜一般悬挂在国旗的两边,且比国旗高度较低。 当企业旗帜、校旗等其它旗帜与国旗同时升挂时,国旗应该挂在显著的位置,其它旗帜则挂在国旗的两边,高度比国旗低。
在举行升旗仪式时,可奏国歌或唱国歌,参加者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国旗应该早升晚降,在恶劣天气时可以不升挂。全日制的中小学,应在假期以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根据《国旗法》制定了《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籍船舶中5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航行在中国领水以外水域和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以及公务船舶都应当每日悬挂中国国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港口、锚地的外国籍船舶,也应当每日悬挂中国国旗。该办法还规定了不同长度的船只应当悬挂的国旗尺寸。
中国的航空公司中只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可以在飞行器上喷绘中国国旗。
折叠 下半旗
《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为下列人物的逝世下半旗志哀,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国务院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由国务院决定
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由国务院决定
此外,在不幸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伤亡时,亦可由国务院决定下半旗志哀。
折叠 历次下半旗列表
志哀对象 | 志哀对象身份 | 下半旗日期 | 下半旗场所 | 下半旗依据 |
---|---|---|---|---|
任弼时 |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 1950年 | ||
斯大林 | 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 1953年3月7日-9日 | ||
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 | 捷克斯洛伐克总统 | 1953年3月19日 | ||
冈奇金·布曼增迪 | 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 | 1953年9月25日 | ||
斯大林 | 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纪念斯大林逝世一周年) | 1954年3月5日 | ||
波莱斯瓦夫·贝鲁特 | 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 1956年3月16日 | ||
安托宁·萨波托斯基 | 捷克斯洛伐克总统 | 1957年11月18日 | ||
彼得鲁·格罗查 | 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 | 1958年1月10日 | ||
格奥尔基·达米扬诺夫 | 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 | 1958年11月30日 | ||
威廉·皮克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 | 1960年9月10日 | ||
帕特里斯·卢蒙巴 | 刚果民主共和国首任总理 | 1961年2月18日 | ||
罗荣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 1963年 | ||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 罗马尼亚部长会议主席、国务委员会主席 | 1965年3月24日 | ||
胡志明 | 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 1969年9月9日 | ||
阿卜迪拉希德·阿里·舍马克 | 索马里共和国总统 | 1969年10月19日 | ||
戴高乐 | 原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 | 1970年11月11日 | ||
谢富治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 1972年 | ||
何香凝 | 民革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 1972年 | ||
邓子恢 | 原国务院副总理 | 1972年 | ||
李富春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 1975年 | ||
董必武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1975年 | ||
康 生 | 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1975年 | ||
周恩来 | 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 1976年1月 | ||
朱 德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 | 1976年7月 | ||
毛泽东 | 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全国政协名誉主席 | 1976年9月9日至18日 | ||
郭沫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1978年 | ||
罗瑞卿 | 国务院副总理、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 | 1978年 | ||
苏振华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 1979年 | ||
铁托 | 南斯拉夫总统 | 1980年5月5日 | ||
刘少奇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 | 1980年 | ||
宋庆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 | 1981年5月30日至6月3日 | 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和驻外机构 | 1981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公告》(宣布国葬)1981年5月29日《宋庆龄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决定下半旗) |
1981年6月3日 | 全国和驻外机构 | |||
廖承志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1983年 | ||
刘伯承 |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 | 1986年 | ||
叶剑英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 | 1986年 | ||
胡耀邦 | 原中共中央总书记 | 1989年 | ||
徐向前 | 原国防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 | 1990年 | ||
聂荣臻 | 原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 | 1992年 | ||
李先念 | 全国政协主席、原国家主席 | 1992年 | ||
邓颖超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主席 | 1992年 | ||
王 震 | 国家副主席 | 1993年 | ||
姚依林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 1994年 | ||
金日成 |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1994年7月20日 | ||
陈 云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 | 1995年 | ||
邓小平 | 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 | 1997年2月20日至25日 | ||
彭 真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1997年 | ||
杨尚昆 |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 | 1998年 | ||
1999年五八事件遇难中国记者邵云环(48岁,时任新华社贝尔格莱德分社记者)许杏虎(31岁,朱颖的丈夫,时任光明日报驻贝尔格莱德首席记者)朱 颖(27岁,许杏虎的妻子,时任光明日报驻贝尔格莱德记者、光明日报广告部美术编辑) | 1999年5月12日 | 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省级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新华社澳门分社 | ||
2008年汶川地震遇难者死亡人数:69,227失踪人数:17,923(2008年9月18日数据) |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 | 全国和驻外机构 | 1990年《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2008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告》 | |
2010年海地地震遇难中国警察朱晓平(48岁,时任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局长)郭宝山(60岁,时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王树林(58岁,时任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调研员)李晓明(35岁,时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维和警察工作处主任科员)赵化宇(38岁,时任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李 钦(47岁,时任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参谋长、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治委员)钟荐勤(35岁,时任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宣传处干事、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宣传官)和志虹(35岁,时任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昆明边防检查站教导员、驻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联络官) | 2010年1月19日 |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 ||
2010年1月19日至21日 | 公安部 | |||
2010年玉树地震遇难者死亡人数:2698失踪人数:270(2010年5月30日数据) | 2010年4月21日(“全国哀悼活动”) | 全国和驻外机构 | 1990年《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2010年4月20日《国务院公告》 | |
2010年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遇难者死亡人数:1407失踪人数:358(2010年8月20日数据) | 2010年8月15日(“全国哀悼活动”) | 全国和驻外机构 | 1990年《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2010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告》 | |
香港旅行团在马尼拉被挟持事件遇难者梁锦荣(58岁,持有加拿大护照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梁颂诗(21岁,持有加拿大护照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梁颂仪(14岁,持有加拿大护照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汪子林(51岁,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杨绮华(44岁,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杨绮琴(46岁,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傅卓仁(39岁,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谢廷骏(31岁,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 | 2010年8月26日 | 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央驻港机构 | ||
南丫岛撞船事故遇难者死亡人数:39 | 2012年10月4日至6日 | 香港特区政府 | ||
诺罗敦·西哈努克 | 柬埔寨王国王父(中国官方称“太皇”) | 2012年10月17日 | 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外交部、中国驻柬使馆,北京医院、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折叠 旗帜分类
折叠 政党、社团旗帜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中共二大决定加入共产国际,各地党组织的党旗也模仿联共(布)制作,具体样式各不相同。1927年,秋收起义筹备阶段,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自己的旗帜,旗底色为红色,中央镶黄色五角星,五星内为镰刀、锤子图案。194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中国共产党的党旗样式作出决定,左上角为镰刀、锤子图案,去掉了黄色五角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于1950年5月3日由团中央委员会在《人民日报》公布,并于第二天出现在第31个“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中。中国共青团团旗旗面为红色,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1950年4月在第一届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干部大会颁布中国少年儿童队队旗。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沿用少年儿童队队旗。队旗底色为红色,中央缀黄色五角星和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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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 军队旗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四面旗帜,即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军旗、陆军军旗、海军军旗、空军军旗。三军军旗的图案为旗面为红底,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二字,“八一”代表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独立建设武装力量的开始。陆军军旗上半部与三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为草绿色旗面。海军军旗上半部与陆军军旗相同,下半部为海蓝色与白色横向条纹相间。空军军旗上半部与陆军军旗相同,下半部为天蓝色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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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 地方旗帜
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拥有自己的区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继通过了两个特别行政区区旗的规范使用方法,规定国旗和区旗同时升挂、悬挂、使用时,国旗应大于区旗,国旗应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以旗帜正面面向观众为基准,国旗应在右、区旗应在左;列队行进时,国旗应在区旗之前,
香港与澳门两地的区旗设计都使用了国旗图案的某些元素。香港区旗以红色为底色,色度值与国旗红相同,并且采用了5颗五角星。澳门区旗有一大四小五颗黄色五角星,与国旗的五星图案一致,象征着澳门“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有区旗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一些城市也曾设计过市旗。但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后,这些城市的市旗都已停止使用,但有部分城市仍有自己的市旗市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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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 法律法规
折叠 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折叠 香港
自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香港的使用及保护以国旗及国徽条例订定。该条例第4条禁止展示或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第5条第(2)款规定国旗必须按照附表1所列规格制造。第6条第(1)款禁止国旗或其图案展示或使用于商标或广告或私人丧事活动,否则依据第(3)款,如未经合法授权或并无合理辩解违反之,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非法用于商标或广告可处第5级罚款,而非法用于私人丧事活动可处第2级罚款。第7条规定,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